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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击“空壳企业” 倡导“诚信兴商”
作者:打私办 发布时间: 2012年08月20日 09:00:23
     今年以来,广州海关在开展稽查行动中,发现一些企业与海关注册登记项目内容严重不符的情况,有的已经“人去楼空”,有的所在地址根本查无此企业,“变”成了其他公司,甚至是民宅。海关称此类企业为“空壳企业”。
  日前,广州海关对广州某公司实施稽查时,就发现这家公司涉嫌利用3家异地注册的空壳企业,以伪报品名和低报价格手法,将法国ALKANHEST公司生产的LAMPE牌和ED.PINAUD牌精油申报为“室内除臭液”。其进口的葡萄酒和白兰地也同时存在涉嫌低报价格的情况,共涉及案值约人民币1.6亿元,涉嫌偷逃税款2000多万元。
  据海关相关人员介绍,企业“空壳”,形同于身份造假,实际上是一种严重的失信行为。这种行为不仅导致海关难以真实掌握企业贸易情况,中断了管理链条,而且因贸易环节各种证据材料的缺失造成无法前后对应和相互印证,致使法律责任不能落实,对海关管理带来风险和隐患,扰乱了正常的进出口秩序。
  为此,广州海关积极探索从企业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上寻找解决“空壳”企业问题的途径,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,建立“前期预防、发现,中期防范、监控和后期核查、清理”以及“齐抓共管、信息共享”的企业日常管理机制。加强对企业注册登记管理和后续巡查管理,从企业注册环节查发以及从后续环节防患“空壳企业”产生,通过企业注册核查和后续巡查,验核企业注册登记资料真实性、合法性、有效性。加强对“空壳企业”的处置力度,包括发布风险信息、实施风险布控或设置通关布控等。
  广州海关表示,为形成打击“空壳企业”的链条,海关将与工商、外经、银行、检验检疫等部门以及整个社会监督力量联合构建共同打击、共同治理、共同防患“空壳企业”的管理体系。一家发现即向全社会公布,相关部门合力齐抓共管,令“空壳企业”不仅在各个管理环节处处碰壁,还在合作对象面前遭遇信誉危机。不仅让“空壳企业”本身受到应有的惩治,还促使其他企业引以为戒,从而规范企业的经营管理行为,营造守法经营、诚信兴商的环境。海关还将通过与商界建立合作伙伴关系,充分利用行业协会及商会的渠道,及时了解企业经营动态,促进企业守法自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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